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寺庙食堂食品安全监管,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,切实保障我县广大寺庙僧尼的身心健康,7月2日至7月5日,我局积极联合县民宗局对我县17个乡镇28所寺庙食堂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。
此次我局主要对寺庙食堂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检查:1、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;2、食品留样情况;3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及个人卫生问题;4、索证索票执行情况;5、库房内有无过期、变质食品;6、食品原料的储存情况等。
在联合检查过程中,主要发现了以下问题:1、部分寺庙食堂未办理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;2、部分食品留样不规范;3、部分从业人员没有办理健康证;4、某些食堂卫生条件较差;5、某些食堂食品原料储存不规范等。
此次联合检查,共出动执法人员4名,执法车辆1台,共检查寺庙食堂28所,现场检查笔录15份,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。同时,我局对存在问题的寺庙食堂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,并要求其一周内做出整改。
通过开展此次联合检查,不仅强化了我县寺庙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,而且为我县广大僧尼的饮食生活提供了安全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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